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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

2014 04 17 隘門沙灘 蔡瑋庭(116)

隘門抗議祖地被佔 澎管處:合法取得

自由時報 – 2013103日 上午8:40〔自由時報記者劉禹慶/澎湖報導〕鄰近隘門沙灘的廢棄軍營,合法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澎管處,昨日發包施工,原地主洪登等人發動近百名村民前往現場舉牌抗議,指責全案猶如大埔案翻版,澎管處長張隆城比劉政鴻還惡劣;澎管處表示一切依法行政,也走完相關訴願程序。近年來,隘門沙灘成為新興觀光景點,隘門新段二九九地號土地就位於出入口位置,戒嚴時期由軍方徵收民地,興建化學兵連基地;九十七年十月解除軍管後,由澎管處依國有財產法,取得軍備局同意撥用。但原地主後代洪登等五人認為,應比照金馬條例,未符合特用目的還地於民,因此展開長期訴願及抗爭。澎管處昨以隘門沙灘原有停車場車位不足為由,發包動工拆除土地上十七棟建築物,興建停車場及小型公園遊憩設施,洪登等人發動近百名村民前往現場高舉白布條陳情抗爭;澎管處事先得知消息,連夜將大型機具移入現場,並在優勢警力阻隔下如期動工,抗議村民只能喊喊口號發洩情緒。洪登表示,修法程序尚在進行中,希望澎管處能暫緩施工,更痛批隘門居民歷經馬公機場、雷達站、化學兵連等七次用地徵收,未來更可能直接侵門踏戶,拆除民宅,就像苗栗大埔案的翻版;澎管處則表示,一切用地取得都依程序辦理,並同意陳情人在行政訴願終結前暫緩工程發包施工,但最高法院已於今年八月十六日駁回原告上訴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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